关于开展抗癌药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日期:2018-07-27】 点击数:633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专项药品降价的决策部署,保障我省患者临床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以下简称“2号文”)和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的要求,按照我省药品交易工作安排,对部分零关税和降低增值税的抗癌药品开展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范围
按照2号文中的附件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和47号文中的附件抗癌药品清单(第一批)所涉及抗癌药品,具体涉及报名交易产品请见附件1,附件清单供参考,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二、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3日。
三、申报要求
所有涉及企业须根据本次国家降税要求结合自身抗癌产品情况,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进行填报,于8月3日17:00时前由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填写好的价格申报表(盖公章)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请企业及时并如实填报,如有虚假申报或不如实申报情况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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