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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广州军区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6 点击数:18319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商:
      2013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公告时间结束,请各供应商登陆http://www.gdemed.cn/gzjq/13hc/gys/index.asp(E-Mail及密码为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在该网址上注册登录的E-Mail及密码),选择“结果”--“交费明细”查看交费明细。
      请供应商于2013年9月16日前,按照以下方式之一结算集中采购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选通知书》。
      一、交费方式
      1、现场交费:
      请各供应商代表至我公司办理缴款手续,并领取《中选通知书》、《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及发票。
      2、汇款交费:
      收款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白云路支行
      帐  号:200481559310002
      汇款用途:供应商序号+军区耗材服务费
      如:13H0001军区耗材服务费
      二、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中选通知书》、《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及发票在邮寄过程中丢失,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尽量现场领取《中选通知书》、《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及发票。
      2.为方便费用结算,请供应商尽量采用电汇的方式缴费。凡是汇款供应商请在汇款用途栏准确填写供应商序号,且必须在原注册系统中详细填写缴费信息;如有代缴的,请按以下方式填报清楚: 在供应商注册界面“交款信息栏”,选择自行缴纳或代缴,中标企业自己缴纳填:自行缴纳或其他企业代缴的,在信息栏中分别注明,如: A公司承担300元,B公司承担500元,本公司承担100元。
      3.不接受私人汇款,不需传真汇款单;
      4.只要款项到帐,我司按汇款人名称开出发票,并可随时现场领取或邮寄;
      5.需要邮寄《中选通知书》、《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及发票的供应商,请在原注册系统中详细填写: “邮寄中选通知书、发票地址”, 经我司确认收款后,按此地址采用快递到付方式寄出《中选通知书》、《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和发票,请注意查看系统中:“邮寄状态及邮寄单号”,不需电话查询到款及邮寄情况,供应商登录注册界面查看,我司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供应商在收到之后,请在系统中点击确认。
       三、请配送商下载附件:《2013年广州军区集中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购销合同》(范本),凭供应商的产品《中选通知书》尽快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需要具体补充条款可与医疗机构协商。
     
      业务咨询电话及联系人:廖小姐  020-22268936
                          董小姐  020-22268955
      财务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李小姐  020-22268965
            宋小姐  020-22268967
      公司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室
      邮编:510110
      传真号码:  020-22268900 (自动传真)
     
    附件: 《2013年广州军区集中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购销合同》(范本)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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